本報訊昨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了三項與光伏建設相關的文件,具體為《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》、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太陽能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》。? 在《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》中,能源局表示,為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、引導社會投資,國家能源局*近新增12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,包括浙江嘉興光伏高新區、江蘇鎮江經濟開發區、安徽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、江西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等。自此,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增加到30個。這些示范區將在項目備案、并網等方面享受相應便利政策。 在《做好太陽能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》中,通知指出,太陽能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規劃期為2016年—2020年,發展目標展望到2030年。具體內容包括:光伏發電規劃研究、太陽能熱發電規劃研究、太陽能熱利用規劃研究等。 而在《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》中,能源局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光伏發電接網及并網運行工作,實現光伏發電及時并網和高效利用。電網企業要及時做好項目并網前的準備工作,簡化內部管理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力爭使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在今年12月底前實現并網運行。 國家能源局密集發布三項有關光伏建設的文件,有望給光伏行業帶來極大利好。